惊呆:微信群抢红包,公安局副局长被免职

2022-02-07 1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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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人来说,抢红包是一种助兴的游戏;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却是一场暗流涌动的寻租。


又到微信群里红包满天飞的时候,出于助兴也好、激励也罢,总会有散财童子在群里抛出红包,而众人就像饥饿的锦鲤冒出头来。


每当这时,我便想起一个抢红包抢丢“乌纱帽”的真实案例。


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对两位公安系统领导钟文添、戴晓辉进行了“亲切”谈话,原因是时任该市公安局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的钟文添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


无独有偶,新罗分局副局长戴晓辉也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从这一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765元。


明眼人一看即知猫腻:这,也太能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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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二人抢红包的具体情况和金额,纪检组认定二人属于“违规收受礼金”,在诫勉谈话后,钟文添被调整岗位,戴晓辉被免去领导职务,两人违纪所得均被追缴。


由于单个微信红包上限仅为200元,很多人都觉得这点散碎银两不值得上纲上线,殊不知金额虽小,性质恶劣:早在2014年9月,中央纪委就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


这是因为,“微信红包”这类金融产品在本质上与现实中的红包并无区别,接受和发放红包同样属于赠予或收受礼金的行为,完全可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条例进行规制。


比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理条例》第八十八条,如果党员本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将被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则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也会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当然,如果收受这些“好处”的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或者达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但有其他较重情节),还会同时被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看好自己的家人,如果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与自己具有特定关系的人接受了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也会面临党内处分甚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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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


  • 对于有工作关系或有利益关系的人私下发给自己的红包,一定不能点开;


  • 抢到后发现明显超过“礼尚往来”标准的红包,或者频繁抢到以致累计数额较大的红包,务必要退还并保留证据(并且想一想手气/手速为何如此过人,自己心里难道没点X数么)


  • 退红包遭拒的,必须要登记上交。


总之,金钱天然喜爱与权力的结盟,权力的本性即是通过寻租来变现


在权力面前,没有无缘无故的宴请,也没有不求回报的馈赠。行贿的人会以各种看起来安全体面的方式送出好处,微信红包的小额化、社交性只是掩人耳目的外衣,并不会改变行贿与受贿行为的性质。


相比传统的受贿方式,它虽然看上去更加隐蔽、变形,实际上却更易留痕、追踪。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拒绝诱惑、警钟长鸣才是不能缺席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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