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节后开工第一问: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节后因疫情原因滞留延迟返岗算旷工吗?返岗途中感染新冠算工伤吗?

2021-02-22 13: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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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反弹,让打工人们的出行和工作充满了不确定性。

今天是春节长假后复工的第一天,想必各位不是已经返岗开工,就是走在返岗的路上。

虽然节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倡公众在春节假期就地过年、非必要不流动,但“回家”的巨大引力仍然驱使许多离家在外的打工人开始先返乡、再返岗的奔袭。

而疫情局部反弹的不确定性,则给人们的行程和工作增添了不确定性。

因此,下面几个问题或许会解决您即将发生的与节后返岗相关的法律困惑。

1

节后因疫情原因滞留延迟返岗算旷工吗?

不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不应当视为旷工。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其带薪休年假。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可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并在待岗期间向员工发放生活费。

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有必要妥善保留当地政府发布的防疫公告、火车等交通工具停开等证明,必要时提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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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属于工伤吗?

人社部曾于2020年2月21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其中在关于工伤的认定上,人社部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主体要求)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履行工作职责(情形要求)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支援防疫救助工作的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国家政策对防疫一线医护及相关工作者的关爱。

但如果不满足主体和具体情形的要求,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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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过年留守岗位,加班费怎么算?

就地过年,不少人会选择在岗位上留守。这种情况下节日加班费该如何计算呢?

几倍工资

要算明白春节假期的加班费,首先要先区别两组容易混淆的概念:加班和值班,法定假日和调休。

加班与值班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比如医生根据医院安排在大年初一继续出门诊,就属于加班。

值班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它通常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比如医生根据医院安排,在春节假期轮流站岗监督就诊患者扫码测温,或者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出于安全、消防或处理突发事件的考虑,轮流到单位坐班。

区别这两个概念的原因在于,加班的工资待遇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而值班的工资待遇一般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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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假期去大门口站岗测温算“值班”而不是“加班”。

法定假日与调休

法定假日,顾名思义,就是国家规定应该放假的假日,通常都是重要的节日。用人单位在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向劳动者至少支付“三倍工资”(按加班的日或小时)

根据国务院2013年12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的法定假日每年一共11天,包括: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调休显然属于休息日,与平时的周末没什么本质区别。虽然“五一”、“十一”和春节前后往往通过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对调,把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连在一起凑成长假或小长假,但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标准和法定假日是不同的,其标准为不少于“双倍工资”(按加班的日或小时)

具体到2021年春节,大年三十到初六的7天假期里总共有3个三倍工资日,4个双倍工资日

按日/小时支付怎么折算?

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办法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如下:

1)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每日8小时

2)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综合以上文件可知,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

● 法定节假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月计薪天数)×300%

● 休息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200%

●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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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具体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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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班工资如数发放,打工人的节日加班似乎也不那么悲催。

5

其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守岗位加班,单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红包代替加班费等做法,劳动者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收集有效证据,必要时根据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本文中图片除另行说明外,均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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