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律资讯(7月13日-7月19日)(中)

2020-07-20 23: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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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1

《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出台,8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指导,并规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办法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江南时报)

2

西藏推出35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西藏自治区近日推出35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

此次印发的《西藏自治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是以市场主体的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旨在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压减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间、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服务方面,西藏将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确保自治区、市、县每级有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跨境贸易和外商投资便利度,优化“单一窗口”业务协同和流程;全面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化“一厅通办”“一键咨询”。(新华网)

3

云南调整482项 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135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包括政府扶持的电子政务项目审批、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工业园区认定、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重点实验室建设、众创空间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高端科技人才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动漫企业认定等。(昆明日报)

4

广西出台方案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广西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九大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为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乡村之路奠定法治基础。

《方案》提出要完善涉农领域立法,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等措施落地落实,重点涉及农业发展生产、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探索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乡镇派驻机制,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标准,开展综合执法示范创建和行政执法安全评查;强化乡村司法保障,推进“三官一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壮汉、瑶汉、苗汉等双语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保障各族群众诉讼权利。(广西日报)

5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规定明确,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中国新闻网)

6

1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 破除制造业企业进入服务业领域隐性壁垒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新遴选培育2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0家示范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100个示范项目、20个示范城市,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制造业企业服务投入和服务产出显著提升,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标准体系、人才队伍、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法制日报)

7月17日

1

天津市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的类型和适用范围,简化备案程序。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业振兴,取消生猪和奶牛养殖辅助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天津日报)

2

山西省首次设立失业补助金

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及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此次阶段性设立的失业补助金不同于失业保险金。《通知》明确,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哈尔滨日报)

3

辽宁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夜经济发展

辽宁省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夜经济示范商业街、培育特色精品夜市、增加夜间旅游产品供给、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等11项主要任务,推动我省夜间经济加快发展,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11项任务中,涵盖创新载体建设、加强配套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延长营业时间等多个方面。在打造夜经济示范商业街方面,我省将以推进沈阳中街国家级步行街和省级步行街改造升级为契机,打造一批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夜间消费示范商业街,加大夜间促销活动力度,吸引居民夜间购物消费;鼓励商业街和主要商圈,增加餐饮、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态,营造“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间多元化消费场景。(辽宁日报)

4

三部门: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今日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2021年1月1日起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明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人民网)

7月18日

1

三部门:对法援重点服务对象加快办理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明确对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加快办理进度,要求有条件的,当日受理、当日转交。

《意见》在加强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方面,作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是简化了审查程序。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二是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加快办理进度,要求有条件的,当日受理、当日转交。三是设立了应急程序。对情况紧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法制网)

2

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两部委发文破解救治难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依法支付或垫付;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抢救费,公安交管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垫付;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人日报)

3

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 证监会公开征意见

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证监会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处罚办法》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案调查条件和调查权限。《处罚办法》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批准后应当立案调查。同时,为保障行政处罚工作依法顺利开展,结合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法权限和措施,以及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及后果。(中国新闻网)

执法动态

7月15日

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 清理监督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重点涉及7类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案件。

为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努力营造非公经济发展最佳营商环境,最高检决定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是指今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各类案件,主要包括请求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控告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提出刑事申诉、申请民事监督、申请行政监督和国家赔偿等7类案件。(法制日报)

7月16日

1

甘肃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指导意见

甘肃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近期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指导意见》,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规范、指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提取、保存和审查认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范围、类型、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证据收集固定的方法要点、证据审查的要点等,主要涉及公检法三部门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对案件证据体系的统一把握。(甘肃日报)

2

宁夏高院出台15条举措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配套建设三方面,提出15项具体举措服务保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耕地保护纠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要加大对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的调处力度,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社区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格局。要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进一步完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报)

3

公安部:四方面举措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李京生指出,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打开路”,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

二是全面组织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中国新闻网)

7月17

1

江苏省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江苏省法院牵头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会商研讨,明确入罪情形、规定从重处罚情节、注重全链条打击、加强“两法”衔接,联合下发规范性意见,加强对全省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的指导。(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2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对减塑重点领域,落实落细工作措施。重点围绕《意见》提出的2020年底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对禁限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处置等重点工作,逐项提出狠抓落实的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中国新闻网)

3

最高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 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于2020年7月至11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通知》指出,针对部分地区、部分行业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各地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认真摸排、重点监管,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专案办理、精准打击,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正义网)

7月19

落实追溯从重追责 药监体系“四梁八柱”基本确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肯定2019年以来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9年是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国药监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疫苗管理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先后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修订步伐加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核心配套规章及时修订。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监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启了我国依法治药的新征程。(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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