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律资讯(9月14日-9月20日)(上)

2020-09-23 14: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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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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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

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9520元基础上增加了30元,达到每人550元。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20280元基础上增加了20元,达到每人300元,持自治区居住证参保人员按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缴费。新生婴儿在出生后半年内可不受缴费期限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参保后即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待遇。今年9月将启动2021年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缴费期20201231日截止。(宁夏日报)

2

辽宁:省民政厅印发《辽宁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此项工作分4个阶段目标推进。

1)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208月底前,出台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营口市及站前区民政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地区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并报省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2)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20年年底前,营口市站前区民政部门完成本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梳理事项名称,编制完成本级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工作试点开展阶段。2021年年底前,营口市站前区编制完成社会救助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经逐级审定后,形成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报省政府办公厅汇总后统一印发,并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

4)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226月底前,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通过验收。2022年年底前,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在全省的推广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辽宁省人民政府)

3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印发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全面指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指南》包括八方面正文和三方面附录,对“山水工程”实施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保护修复原则和一般规定,并对“山水工程”实施范围和期限、工程建设内容及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技术流程、监测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工程管理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南》明确,“山水工程”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指南》提出,实施“山水工程”要遵循五方面保护修复原则,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问题导向、科学修复,经济合理、效益综合,并提出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等七方面的一般规定。同时《指南》还明确了自然生态空间及涉及乡村、城镇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自然资源部)

4

上海银保监局印发意见推动银行保险业差异化转型

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推动上海银行业和保险业差异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相关机构在错位竞争中谋求最大发展空间。

《意见》特别明确,上海银行保险业要聚焦上海“三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具体而言,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幅增加对上海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注重开发针对中小型制造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紧扣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在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与三角互动方面进行新探索。同时,机构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与临港新片区的试验田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丰富面向国际的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具备条件的银行要加强与长三角内其他省市机构的沟通合作,在项目评审、授信贷款、贷后管理等方面开展联动协同,共同服务长三角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优化信贷资源跨省市配置。(解放日报)

5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准入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简称《金控办法》),自2020111日起施行。

《金控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金控办法》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对于《金控办法》实施前已具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但未达到《金控办法》监管要求的机构,合理设置过渡期安排,把握好节奏和时机,逐步消化存量。(中国人民银行)

6

最高法出台新规加强对涉及网络侵权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下文简称《网络知产批复》)和《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电商平台意见》)

此次发布的《网络知产批复》,对涉及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保全申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处理网络用户和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不侵权声明的期限、对恶意提交不侵权声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免除知识产权权利人善意提交错误通知的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电商平台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专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布指导意见,全文共十一条,涵盖了基本原则、一般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治理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几部分内容。《电商平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司法政策的指导功能。如第二条关于平台开展自营业务的认定、第六条关于通知人是否具有恶意的认定等,旨在细化规则、统一裁判标准。同时,《电商平台意见》也注重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如第五条关于通知内容、第七条关于声明内容等规定,就是通过倡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平台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平台在电子商务市场规制中的积极性,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7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降低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扩充了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其中。

《解释》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数额调整至30万元以上”,降低了入罪标准。即,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节,主要包括:主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的;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假冒抢险救灾、防疫物资等商品的注册商标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等等。

《解释》还明确了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罚金数额确定标准等有关规定。(中国青年报)

8

明年起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意见》明确继续完善全民参保制度。职工医保要逐步以本地区劳动就业人口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城乡居民医保逐步实现以本地区非就业居民为参保扩面对象。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利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实时核对功能,及时查询参保人缴费状态,联合税务部门完善参保缴费服务,减少重复参保缴费。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采用医保电子凭证,拿着手机就可以参保缴费、看病报销。今后将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让服务更加便利。(人民日报)

915

1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2年变5年”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15条举措。

通知明确,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方面,成都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成都将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同时,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新华社)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新华网)

3

最高法发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规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措施,以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规定,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既申请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又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及时审查;对于已经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被诉侵权产品或者其他证据,被诉侵权人擅自毁损、转移等,致使侵权事实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权利人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除特殊情况外,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应当销毁假冒、盗版商品和主要用于生产或者制造假冒、盗版商品的材料和工具;权利人在二审程序中请求将新增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纳入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查;对于主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在特定期间假冒抢险救灾、防疫物资等商品的注册商标以及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情形,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适用缓刑。

意见集中规定了权利人可以充分利用的救济措施,在强调人民法院要引导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实举证的同时,对于侵权获利和律师费用的确定等方面提供了举证指导,有助于权利人依法高效维权,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新华社)

916

1

首部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高进低出”等将受管控

住建部近日对外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等多方面,对租赁市场的秩序进行规范,着重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模式,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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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中央储备食糖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起草了《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规章对外发布实施。

《办法》共8章,36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阐明了制定目的、概念定义、原则要求。第二章职责分工共5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第三章计划管理共8条,规定了中央储备糖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的提出和确定流程,以及操作方式等。第四章仓储管理共7条,规定了承储企业选取和仓储管理要求。第五章质量管理共3条,规定了质量要求和质量检验监测要求。第六章监督检查共5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核查职责。第七章罚则共3条,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第八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解释部门。(上海证券报)

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通知》明确提出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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