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律资讯(10月12日-10月18日)(上)
2020-10-20 10:05:37
法律、法规与政策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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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调查取证 食药部门应配合协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
完善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要加强与食品药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协助。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可以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也可以根据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办案需要或要求,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的标准。明确了三个原则性标准,即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是否全面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监管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主观上有整改意愿,积极实施履职行为,还要充分考虑环境污染、异常气候、检验能力、监管力量、突发情况等因素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行政机关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后,对于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法治日报)
2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 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双罚”措施
为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双罚”措施,既对违法单位处以罚款,又对其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直至行政拘留。
为从源头上优化化工企业布局,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化工园区应当符合有关人民政府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等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贮存、装卸、运输的物流园区、集中停车区城,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停放区域等进行规划。
为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销售、运输、研发的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和充装单位应当对运输车辆、罐体是否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是否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进行查核,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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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与有关部门共同印发意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食品药品有关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
《意见》明确,在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对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提出立法建议。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加强与食品药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执法卷宗材料,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等方式调查取证,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协助。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对于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鉴定或者鉴定费用过高的,可以结合食品药品性质特点和案件其他证据,并参考食品药品有关部门意见、专家意见等予以认定。(法治日报)
10月13日
1
地方性法规为“超生即开除”支撑时代终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决定》,今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而不是此前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在此之前,部分省市相继废除了“超生即开除”的规定。比如,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删去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此外,更早些时候,广东、海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中也删除了有关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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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条例》,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新华网)
10月14日
1
河北出台国内首部反对餐饮浪费省级地方性法规
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自律、规范公务用餐、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消费监管、加强网络管理等内容作出要求。
《规定》提出,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流程和规范;提供半份菜、小份菜菜品规格,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的经营方式;建立餐前提示适量点餐、餐后提供打包服务的提醒提示制度,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规定》明确,禁止制作、传输、传播假吃催吐、量大多吃、夸张猎奇、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行为。广播、电视、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发现个人有前款行为的,广播、电视、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停止为其提供音视频服务。(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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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文深化央企内部审计监督
为推动中央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化央企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
针对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境外经营投资、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整改落实及结果运用等方面新的工作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例如,强调切实推进境外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对重点境外经营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或重要境外企业(机构),每年至少应审计1次。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出资人对央企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检查评价,加大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力度。(新华网)
10月16日
沈阳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沈阳市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在规划管理方面,沈阳市将组织编制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内涝防治目标、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目标、面源污染物控制目标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等内容。同时,沈阳市编制道路交通、园林绿化、排水防涝、城市水系等相关专项规划时,也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建设管控指标。
在建设管理方面,沈阳市规定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环境提升,以解决城市内涝和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综合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建设单位要按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贯穿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阶段。(辽宁日报)
10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5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指导案例140号《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明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私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而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主张经营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141号《支某1等诉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明确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禁止公众进入的非公共场所造成自身损害的,管理人和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指导案例142号《刘明莲、郭丽丽、郭双双诉孙伟、河南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生命权纠纷案》,明确他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的与劝阻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劝阻人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指导案例143号《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环境下名誉权侵权的认定规则,明确了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10月18日
1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行为校方须及时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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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专利法决定获表决通过 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此次修改专利法,主要包括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三方面的重点内容。
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以显示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提高法定赔偿额。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五百万元、下限提高至三万元,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显著提高违法成本,体现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
完善举证责任。为解决专利案件的举证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规则,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从而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本次修改专利法新增了单位依法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的相关规定,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的产生及其推广应用,让科技创新造福社会。(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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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选举法决定获表决通过 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这次修改选举法主要是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作了适当提高,对代表名额上、下限和每增加一名代表所需的人口数未作调整。从具体内容看:一是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20名,即由120名提高至140名;将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5名,即由40名提高至45名。同时,对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总名额达到上限所对应的人口数作了相应调整。(法制网)